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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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6日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起飞、航行、拍摄……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检察干警顶着炎炎烈日,使用无人机航拍设备拍摄该院正在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的涉案现场,该涉案现场为国家天然牧草地,犯罪嫌疑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破坏国家矿产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已向贺兰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了更直观的了解生态被破坏的全貌,干警使用高科技“无人机”进行取证。
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进以来,该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新的着力点和“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谋划认真部署,确保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无人机航拍设备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经过请示、审批、党组会研究决定、采购等一系列严格的流程后,正式成为一名“新兵”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的,它的加入正式开启了“检察+无人机”新的办案模式。
应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目的就是利用无人机覆盖范围广、精准定位、立体航拍、高清摄像、全景扫描、动态跟踪等诸多优势,弥补使用执法记录仪和相机拍摄取证的这种传统方式中视角局限、效率低下、前后对比不明显等“瓶颈”,从而有效提升案件证据取得的时效性,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
将无人机航拍技术引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除了在取证工作方面的显著优势外,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还可以通过该技术全面、直观地掌握生态环境及资源破坏的整改治理情况,为依法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重要依据。无人机,已成为检察机关采用科技手段推进公益诉讼的“取证利器”。